提醒 !三乡这三个水库,游泳、垂钓、组织旅游都违法!
亲爱的市民朋友、各位驴友和垂钓爱好者:
最近天气热,山间水库成了不少人向往的“避暑胜地”和“天然氧吧”。但请格外注意:三乡镇的妈坑水库、古鹤水库、龙潭水库,并非可以随意嬉闹的郊游地,而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容不得半点污染与破坏。
法律红线,碰不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第九十一条则明确了违法后果: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可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可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除、覆盖、擅自移动、涂改和损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隔离防护设施或者监控设备。违反该规定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前车之鉴,引以为戒
有人觉得“游个泳、钓个鱼能有多大事”?看看下面这些真实案例——
①组织旅游被约谈
某企业通过公众号发布旅游信息组织游客进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徒步,被执法部门严肃约谈,责令立即删除相关信息、严禁再犯。
②破坏围网被行拘
东莞一男子用铁钳剪断水库隔离围网,擅自进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垂钓。不仅违反了水源保护相关法律,还触犯了治安管理规定,被行政拘留5日。
③个人垂钓照样罚
浙江某县一当事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垂钓,虽然把钓到的鱼放生了,但仍被罚款200元。
别侥幸,无人机盯着的!
目前,三乡镇已常态化利用无人机巡查、红外监控等科技手段对水库进行监管。你在水边的一举一动,都看得清清楚楚。
三乡镇利用无人机巡查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时发现有人在垂钓
一旦发现违法行为,水库管理员会第一时间驱离,并移交执法部门查处。违法必查,查实必罚。
三乡镇水库管理员立即乘船驱赶垂钓者
共同守护好三乡的饮用水源
妈坑、古鹤、龙潭水库的清澈与安宁,关系到每一位市民的饮水安全。在此郑重提醒大家:
请勿以纳凉、吸氧、渔乐为由,擅自进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不要翻越水库围网、破坏隔离设施,更不要心存侥幸,以为“没人看见”。请相互提醒、自觉遵守,共同守护好三乡的饮用水源。
中山市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
2026年6月12日
美 编:柳志醒
编 辑:杨韶艳 李博宁
责 编:邓菲 罗越衡
编 审:艾立强
素材来源:三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