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镇2026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中山市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三乡镇2026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三乡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符合国家、省有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三乡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跨镇街就读生: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三乡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三乡镇房产满一年以上(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五)参加当年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二、招生规划
2026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共招 46个教学班:光后中心小学8个,鸦岗小学10个,新圩小学5个,载德小学5个,平岚小学5个,白石环小学5个,大布小学3个,雍陌小学5个,合计招生2440人。
三、学位分配顺序
(一)分配顺序
1.第一批次:三乡户籍学生、符合国家、省有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第1-4类(详见附件1)。
2.第二批次:符合国家、省有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第5-7类(详见附件1)、户籍人员子女和本市户籍需跨镇街就读的子女。
3.第三批次:入围积分生。
说明:符合“多孩子女申请同校就读”条件的优先录取(现场登记时提交附件4《三乡镇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多孩子女同校就读申请表》)。
(二)学位分配办法
第一批次:三乡户籍儿童、符合国家、省有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第1-4类(详见附件1)。按划片招生,辖区内学校就近入学(见附件2《三乡公办小学学区招生范围》)。“就近入学”以房产(房产要求见本方案第五部分招生相关说明)所在地为依据。
(1)学区学生申请入读人数超过学区学校招生学位数则按学生入户三乡的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超出部分在“大学区”学校安排;若“大学区”学校仍无法解决,则按入户三乡的时间先后顺序由家长在全镇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进行自主选择。
(2)儿童拥有三乡户籍同时又具备“符合国家、省有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第1-4类)”条件,则优先安排在辖区公办学校。
(3)监护人无固定房产包括租赁住房、集体户、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指小孩与房产所有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儿童学位分配:在分配完监护人有房产的儿童后,家长按子女入户三乡的时间先后顺序在全镇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自主选择。
(4)大学区划分:全镇公办小学按地域相对就近划分四大学区。第一学区:光后中心小学和载德小学;第二学区:平岚小学和白石环小学;第三学区:鸦岗小学和新圩小学;第四学区:大布小学和雍陌小学。
第二批次:符合国家、省有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第5-7类)、户籍人员子女和跨镇街就读生。在学位充足的条件下原则上按照居住地“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在居住地学区学校安排学位。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学位分配说明如下:
(1)学区内符合条件人数超过学区学校学位数。优先安排“符合国家、省有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第5-7类),其次为“户籍人员的子女”,再次为“跨镇街就读生”。如学位不足,同类学生按照摇号顺序号从小到大由家长在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自主选择学位。
第三批次:入围积分生。根据我镇公办学位在第一、二批次学生分配后,剩余的学位供家长按积分高低顺序自主选择学校。
四、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6年公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17日9时至6月23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s://smart.zsedu.cn/rxweb/index),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本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进行报名登记。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在就读幼儿园找教师协助完成信息登记和验核。
(二)填报志愿
信息登记后,即可填报志愿。每位新生都必须填报志愿。
1.志愿分类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批次投档录取。坚持学校志愿“混合填报,自主选择”原则,共设置8个志愿,其中包括7个电脑摇号志愿和1个镇街安排入读志愿。电脑摇号志愿为市直属学校志愿、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志愿、民办学校面向本镇街属地招生计划志愿、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志愿。符合镇街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含户籍生、户籍人员子女、积分入围生)的,必须选择“镇街安排入读志愿”,由镇街统筹安排具体学校。
2.填写志愿提示
(1)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电脑摇号志愿的,可只填报“镇街安排入读志愿”,由镇街直接安排入学。自主选择填报民办学校志愿且被民办学校录取的,视为放弃公办学位,不能享受政府购买学位的相关待遇。
(2)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投档顺序号。
(三)现场报名登记
1.三乡户籍学生、符合国家、省有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户籍人员的子女和市内跨镇街就读生,到居住地辖区学校现场报名点登记(现场登记前务必先完成在招生入学平台的信息登记,并填写好附件3《三乡镇2026年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申请表》)。
时间:2026年6月20日(周六)上午8:30-下午4:00。
主要审核材料:
(1)三乡镇户籍学生:儿童户口簿、监护人住房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省有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按附件1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3)户籍人员的子女:出生证或其他能证明亲子关系材料;监护人户口簿。
提示:住房证明材料需现场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查验。
无房产住户:先到租赁房或集体宿舍辖区学校现场办公点登记,然后由镇教育部门在同批次中最后统筹安排学位。
(4)跨镇街就读生:户口簿、小孩出生证或其他能证明亲子关系材料;监护人在三乡缴交社保连续满一年以上、房产证满一年以上等相关证明。
2.入围积分生。按积分高低顺序现场选择学位(现场选择学位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四)信息审核
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7月2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各镇街和市直属学校要在7月2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五)录取与公布
经学校对现场登记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和镇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复审后,通过“招生入学平台”按“批次”进行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辖区学校学位数的特殊情况按招生办法进行统筹安排)。录取后在微信公众号“三乡发布”公布录取名单。
(六)入学注册
电脑摇号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新生可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询录取结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且不能享受政府购买学位的相关待遇,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新生应按填报志愿的录取结果进行入学注册,如因特殊情况,须放弃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应在录取结果发布3日内登录“招生入学平台”完成“放弃录取”操作,否则应按录取结果进行入学注册。逾期未到公办学校注册的视为放弃本镇公办学位,不再保留学位。
(七)信息补报
三乡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4日9时至8月19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镇街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八)注意事项
1.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应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完整。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电脑摇号志愿录取结果。
2.自主选择填报民办学校志愿且被民办学校录取的,视为放弃公办学位,不能享受政府购买学位的相关待遇。
五、招生相关说明
(一)学位分配时住房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房、户所属区域不一致,按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安排学位。
2.房产必须是商品房、商住房或自建住房,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以房产证建筑面积为准);该房产产权一年以上(期限为2026年8月31日止),没取得房产产权证的,以在自然资源局备案的备案表为准。
3.非直系亲属使用共有房产申请学位,房产面积要求监护人占有面积超过50平方米。
4.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学位,户籍在一起的按房产学区安排,户籍不在一起的视为无房产由镇教育部门在同批次中最后统筹安排。
(二)户籍人员的子女必须出具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三)符合入读公办学校条件的学生未能分配到公办学校学位,三乡镇人民政府在本镇内普惠性民办小学购买学位解决。自愿选择其他学校就读,不能享受政府购买学位的相关待遇。
(四)招生期间,新入户本镇学生如因公办学位安排完毕,原则上安排在有学位的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2026年9月1日(含)后新入户学生本学期不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政策。
(五)任何个人提供虚假资料申报学位,一经发现取消原学位,涉嫌违法行为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六、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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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编:曾嘉豪
编 辑:杨韶艳 李博宁
责 编:邓菲 罗越衡
编 审:艾立强
素材来源:中山市三乡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